热门文章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开放的永恒主题
更新时间:2015-01-20 11:00:15  来源:  阅读次数:1295 次

 摘要: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开放的永恒主题

内容: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开放的永恒主题

——读《雷区:1988

 

张井[1]

 

非常感谢谭元亨教授、广东经济出版社,在党的十八大前夕,写作和出版了《雷区:1988》这部重要的报告文学专著,把广东经济学者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重要的历史事件记录留存下来,作为永远的纪念,并继续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广东经济学者1988年提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在当时世界上是最先进的思想,是原创性的理论,而非进口的“二手货”。因为在那之前,资本主义世界和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专利,是社会主义的死忌。虽然东欧有个别社会主义学者提出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但内容简单空洞,没有抓住市场经济一般性和特殊性统一的本质,不成理论体制。中国也还未有人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体系。卓炯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理论非常彻底,自然接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但他还来不及实现从商品自由流通向资源由市场配置的飞跃,所以只能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启发,但还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被国人称之为市场经济权威的中国经济学家,在那之前虽然非常强调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给了我们许多思想启发,但也未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他是在写文章支持广东学者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出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时,才表明自已也是主张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那时邓小平己经说过四次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他是同个别人说的,且没有公开发表,广东学者是不知道的。所以广东学者主要是从广东,尤其是特区和珠三角实行先行一步成功经验中学习概括出来的理念。顺德农民出身,后来当广州市长的黎子流,当年说过珠三角许多很有效率的做法是“四不像的“秘密武器”——不像社,不像资,不像计划,不像市场,又不被政府承认,秘密存在的好法宝。黎子流不知道它叫什么名字。经济学家们大胆地说,它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没有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就不能发挥广东学者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作用;没有广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功实践和广东学者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鼓呼,也没有邓小平南方视察时选择在广东谈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指示。回顾改革开放开始到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改革目标这段历史,广东学者比较早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没能得到相关领导权威肯定而被误批。邓小平总设计师说了计划与市场不是姓社姓资区分则因没有公开宣传也被误批。 到了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广东振臂高呼,全国民众听到了春雷,中央作出了伟大决策,“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个过程证明了,经济学家的正确先进理论,必须为领导所接纳,政治家的正确思想必须为广大群众所掌握,才能转化为改造客观世界的伟大物质力量。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改革开放的永恒主题,而不是阶段性任务。因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建设,是以破除计划经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贯彻始终、决定性质的根本矛盾和目标。因为市场经济的两重性是可用完善来解决,其资本贪婪性可用社会主义元素来克服。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缺点和弊端,不论它有多大,都是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完善所产生,所以是要用完善来解决,而不是用否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削弱社会或市场元素来解决。

广东学者为什么能在1988年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而不是在别的省市?我认为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广东有中央给予的先行一步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政策。实质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行先试。如果没有这个政策,地处沿海、毗邻港澳,不但不会成为优势,而且会成为雷区。二是广东的主政者是开明的领导。特别是任仲夷不仅是政治家,也是改革思想家。他有许多教导鼓励各界民众大胆创造实践的格言。当时的省委书记林若默许支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省长叶选平批准连续举行八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讨会。在全国掀起批判市场经济狂潮时,广东却没有批判市场经济。智者仁者“任由风浪起,稳坐钓鱼台”哩。三是广东有学术自由、改革实践的良好环境。我亲身体会在其他省市没有这种坏境。那段时间,我有几个突出观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点、重流通观点、粮食自由买卖观点,广东不实行粮食本省自给观点。这些观点属少数派,但在广东基本没有遇到不同观点的人,更没有组织领导给我压力,但遇到不少来自外省学者和朋友好心和坏心的压力。广东经济学界的带头人,不是一开始都赞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但不妨碍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讨论研究和作出集体共识的结论,他们中的多数人很快也转变观点,主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广东各级党政都作出改革“权放一级”的决定,流传的“生孩子不起名”,“多干事,少说话”,“遇到红灯绕道走”等等,实质就是对群众的创造性实践的默许、鼓励和保护。



[1]作者系广东省财贸管理干部学院原院长、书记、教授。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1618室 邮政编码:510635
电话:8620-83870960 传真:8620-83870960 电子邮箱:gdes@163.net
版权所有:广东经济学会CopyRight?2012 All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22729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