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作交流 > 粤港交流 > 详细内容
热门文章
“广东‘十二五’规划及其对香港的影响”论坛综述
更新时间:2015-01-20 16:33:45  来源:  阅读次数:1776 次

 

摘要: 5月5-6日,学会应香港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中心主任陈文鸿博士的邀请,组织专家学者一行15人到香港理工大学访问交流,并出席“广东‘十二·五’规划及其对香港的影响”论坛及粤港合作研讨会。 出席会议的人员名单如下: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办公室经济分析及方便营商处经济分析部首席经济主任茅以丽女士、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研究部)何东博士、香港浸会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奠基所长薛凤旋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研究员刘廼强先生、香港浸会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郑毓盛博士、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金融学院高级名誉研究员郭国全先生、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张志刚先生、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助理总研究主任方舟博士、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高级研究主任洪雯博士、利丰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利丰研究中心研究主任马家华女士、香港理工大学副校长(学院发展及合作)阮曾嫒琪教授、香港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中心主任陈文鸿博士、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内地事务处总监罗璇博士、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内地事务处学术合作及境外课程发展主任甄启璋博士、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研究员梁启华先生、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研究员翁海颖博士、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研究员王玉清博士、香港理工大学中国商业中心副研究员 许百坚先生。 广东经济学会的代表为:王利文、陈鸿宇、李惠武、宋子和、李金亮、叶祥松、朱慧强、郑炎潮、黄铁苗、周运源、雷比璐、魏伟新、郁方、李启华、荆艳芳
内容:

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粤港深度合作

 

由广东经济学会与香港理工大学共同举办的“广东‘十二五’规划及其对香港的影响”论坛及粤港合作研讨会201155-6日在香港理工大学隆重举行,广东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王利文和香港理工大学副校长阮曾嫒琪共同主持了会议。会上广东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陈鸿宇和香港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中心主任陈文鸿分别就“粤港如何深度合作”、“粤港产业合作问题”等做了主题演讲。与会者就“十二五“期间如何深化粤港合作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现将论坛讨论情况综述如下:

一、粤港两地合作层面已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2008年底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以恢弘的气势提出到2020年要把珠三角建成全球最具核心竞争力的大都市圈之一。《规划纲要》把粤港合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使得粤港紧密合作、构建世界珠三角都会区在制度上得到了保证。2010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签署了《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揭开了粤港紧密合作的新篇章,内容全面涵盖两地经济、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并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政策、措施和项目,特别是在金融、医疗、教育培训、交通、口岸通关、环保、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等八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明确了“先行先试”的优势,将对新时期进一步深化粤港合作、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推动广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年8月,在深圳经济特区30岁“生日”当天,国务院正式批复并原则同意《深圳前海发展规划》 提出利用香港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优势,以及前海的地缘与交通便利,在前海引进香港现代服务业经验,通过逐步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在全面推进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合作中发挥先导作用。2011年初《国家十二五规划》,首次将港澳台单独列为一篇,并将两地合作兴建的七大项目列入其中.粤港两地的合作战略已从致力于产业合作向共同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转变,合作内涵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已从经贸为主向经贸、社会、民生合作并重转变,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区域已从珠三角核心区向粤西、粤北、粤东全方位合作转变,合作空间不断拓展。

从以上几个标志性的事件中可清晰地看出:加强两地合作已成粤港共识,粤港发展态势良好,合作层面已从区域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走过30多年风雨历程的粤港合作在多个领域已取得重大突破,跨出历史性步伐。

回顾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伊始,地缘相邻、人缘相亲的粤港两地,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建立起“前店后厂”的合作关系,珠三角地区承载起香港的产业转移角色,港商在广东投资设厂。珠三角曾是我国改革先锋和排头兵,创造出很多中国“第一”。时至今日 港澳地区仍然还是广东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地,至2009年底,全省累计实际吸收港澳投资1480.79亿美元,占全省吸收外资总额的六成以上。2009年广东实际吸收港澳直接投资金额121.96亿美元,同比增长12.13%,占全省实际吸收外资总额的62.43%。但随着这些年以长三角为代表的其他区域逐步崛起,珠三角的领先优势已经明显弱化迹象。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暴露了广东传统经济发展的瓶颈,广东的港资加工型企业更是首当其冲。这几年,广东特别是珠三角受资源、能源和劳动力成本高企等因素制约,产业结构迫切需要转型和优化升级,需要引进香港的现代服务业;同时,香港也面临着在国际竞争中提升竞争力和避免边缘化的问题,香港要维护和提升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地位也亟须有发展新思路,香港面临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迫切需要调整经济结构,使服务业向珠三角延伸和拓展。
   
在区域经济发展大潮下,借国家十二五规划的东风,广东和香港如何充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再创辉煌,关键在于正视双方合作出现的新问题,实现两地制度的合理衔接及两地资源有机地整合。

.粤港两地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粤港双方在认识上仍存在偏差。在现实中强烈的行政区划观念的束缚下,香港方一直有人担心,如果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广东如果做大做强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会直接动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地位;一些人还对粤港的社会观念、意识形态、文化差异上的融合存在担忧。有些人甚至认为,“前海”开发区合作要求过高,只引进高端企业,与香港自身发展要求有矛盾,不合时宜……广东只想利用香港发展自己……。香港是世界金融中心,它的金融布局更遍及全球。对于广东来说,如果在合作方面仅作为香港的配角,这样对广东发展会受到严重的冲击,广东这边也就缺乏了合作的积极性。广东各市直到省一级部门,只注重大项目、大投资、大建设,而忽视中小企业合作,“大门开,小门不开”,影响了香港中小企业积极性。粤港合作,在利益分配及体制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限制,如果双方敢于创新,突破行政区划的篱笆,敢于踏出实际一步,合作的进程会进一步加快.

    2、粤港两地在管理体制上仍存在差异。两地政府在管理经济的职能和方式上不一样,合作中还存在不少障碍,对合作项目实施步骤不同,双方实施合作程序多、效率较低,市民感觉不到实质性的变化。比如,两地教育、卫生、环保、科技、文化、司法等方面的资质认证和评估标准差别较大,在税收方面也有较大不同,两地行业标准和执业资格不能互认等问题。区域内的各种资源,包括商品、资本、技术、劳动和企业等还不能自由流动,体现为开放度不够、投资准入门槛偏高、限制过多、资源整合难度大。目前,国家商务部门是服务贸易的政府主管部门,但海关、外汇、统计、税务、旅游等管理部门也对服务贸易有各自的管理职能,内地服务贸易处于多头管理局面,且不少政策制定权仍集中在中央,粤港服务贸易合作必然涉及香港与内地多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成本较高。广东自主权比较小,需中央各级层层审批,而香港方面则需经过繁复的法定程序后,再交立法会批准,这就增加了两地相互沟通和协作的成本与难度,很多问题一拖就是几年。随着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的签署,内地对香港的服务业开放领域和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大门打开,小门未开”的声音仍不断传出。尤其是对于香港的许多中小服务企业来说,门槛过高的问题尤其突出。广东正在转型升级,把服务业引进来,而服务业正好是香港的强项,这是香港跟广东合作的大商机。但服务业的问题比制造业要复杂得多,而且香港各行业由行业协会管,内地则是由政府监管,很多在香港是在民间解决的事情,到了内地就变成政府的职责。

 3、 两地产业合作“前店后厂”的模式未适时转型.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粤港两地已经从原来的“前店后厂”关系转化为一定程度上的平等竞争关系。与会者认为目前两地合作已出现新的趋势。1)两地服务业已形成竞争关系。广东已逐步将从前与轻纺工业相配套的生产服务业向配套重化工业转型,形成了粤港两地服务业的竞争关系。以物流业为例,珠三角和广东的火电厂运煤、油,石化和石油企业的石油等原料,已无须经过香港的转口就直接到达内地码头,汽车产业、钢铁工业所需要的大宗钢材、铝材等亦无需经过香港的集装箱码头。(2粤港间“前店后厂”的产业合作格局没能转型为“前店后网”格局。香港的生产服务业依然停留在轻工业时代,无法与珠三角的重化工业相吻合。广东为轻纺工业服务的生产服务业得到较之香港的低成本的扩张,分流了香港货源;加之广东重化工业的大宗货物也绕过了香港,因而可能导致香港生产服务业的萎缩。

4、粤港金融合作中问题仍然不少

粤港金融合作经过近30年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尤其是最近几年有了很大的推进,在跨境基础设施,货币跨境流通,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合作等方面均取得较好进展。然而从社会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的依托和良性互动关系看,粤港金融合作的水平与层次远远滞后于两地社会经济发展融合趋势,金融合作的规模小、水平与层次不高,金融合作赶不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目前粤港两地的金融合作主要存在这样几方面的制约:

1)制度安排上仍存在政策障碍与壁垒。从而制约两地金融合作的深化。粤港两地在金融体制、机制、税收、法律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加上金融是中央严格规制领域,两地金融合作在制度安排层面上面临许多障碍,CEPA虽为两地合作提供了一些制度安排,但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普适协议,存在门槛较高、审批繁复,细则不完善等问题。

2)两地金融产业链未能形成,产业关联度低,合作停留在浅层水平。金融的深度融合需要产业的合作,形成产业链的密切关联,事实上,粤港两地在金融产业融合与产业链的形成上有很大的互补、互惠关系,但两地的产业依托关联未能形成。

3)交易平台未能有效形成,金融资源的双向流动缺乏依托。目前两地合作的交易平台主要局限在结算领域,这一领域的合作仍处于浅层次状态。其他领域的交易平台则还未建立,两地金融市场仍处于割裂状态,严重制约了两地金融资源的流动,从而导致地下金融十分活跃。

4)金融合作优势未能有效发挥,金融中心的集聚效应远未发挥。香港金融业发达,市场窄小,缺乏产业依托,广东产业与市场容量大,金融相对发育不足,两地金融发展具有明显的互补合作优势,然而,目前这种优势未能有效发挥。

5)金融监管的有效合作机制尚未形成,跨区域金融风险存在监管覆盖的“漏损”问题。

4粤港两地的法律规范还存在着冲突。粤港两地法律制度不同。内地相关法规建设滞后,国家尚未出台系统的服务贸易相关法规,已颁布的政策法规也比较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与国际经贸规则存在差距,难以适应服务贸易发展的新形势。而香港相关法规制度与国际接轨较早,两地法规制度的不同,对两地服务贸易合作造成一定影响。双方合作是要讲互利的,一旦没有一个分配利益的理念和法律法规制度,利益就无法合理共享,这样大家继续合作的吸引力将会降低,甚至还可能陷入各自为政、恶性竞争的混乱局面。


  三、在新起点上如何深化两地合作?
  近年来粤港两地合作经历了一系列重大事件,从《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深圳前海发展规划》到《国家十二五规划》等等。这些纲领性文件的出台确定了粤港双方合作的发展定位,在1020年时间,把大珠三角建成世界上最繁荣、最具活力的经济中心之一,广东要发展成为世界上重要的制造业基地之一,香港要发展成为世界上重要的以现代物流业、金融业为主的服务业中心之一。这种定位分工明确,粤港通过错位发展可以避免无序竞争,应该是一种“双赢”的合作发展格局。与会者认为“十二五”期间要深化两地的合作与发展,以下方面需要进一步探讨:

1.“十二五”期间要用世界眼光来谋划和深化粤港合作,把粤港看作一个整体来谋划合作,香港方面应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适时制定一个本地的发展规划(可考虑在政府规划前由民间智库先做规划)。只有将粤港作为整体来考虑,才能够产生和创新有足够拉动力的战略平台。通过这个整体平台将两地优势的优化融合,形成新的优势、新的竞争力、整体的竞争力,才能进一步提升粤港在亚洲地区经济格局的地位、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两地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在新的起点上创新发展、分工发展,推进合作。

从粤港两地已经形成的经济联系、腹地大小、产业互补和竞争态势看,物流、金融和其它现代服务业留在香港完成转型是不现实的。香港的产业要拓展发展空间,也不能局限在香港的边界线以内。必须打破粤港行政区划的界限,拓展新的合作领域和空间,使粤港之间逐渐构成一个完整的经济区。只有实现整体整合,打破两地行政篱笆,消除区域市场壁垒和不正当竞争,两地才能真正融合。把粤港建设成为东南亚地区最繁荣发达、最有活力的经济区和最重要的经贸合作平台。重视建立和完善粤港市场监管合作机制,只有这样,粤港合作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合力,实现共赢,才能实现最大共同利益。在实行“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创造条件逐步实现货物、资本、信息要素的自由流通和人员的充分流动;依照国际标准,逐步统一商品规格,加强专利商标及发明权等方面的司法与行政合作;要放眼世界并从全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大局来谋划合作,考虑如何再造粤港在全国的区位优势,考虑如何消除、解决彼此内部的利益矛盾,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共赢。
  2.香港的现代服务业与广东的制造业要进一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香港的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与广东制造业的结合是新时期粤港合作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香港是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是香港的优势产业。香港的现代服务业与广东的制造业如何加强合作、优势互补,是粤港澳合作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在区域合作中,香港应充分发挥金融、航运、物流、国际贸易以及完善的法律、会计制度等优势,为内地、珠三角的重化工业服务,实现区域产业融合。同时双方还必须加大开展银行、证券、保险、评估、会计、法律、教育、医疗等领域从业资格互认工作力度,为服务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3.“十二五”期间要为在粤投资的香港企业升级、转型以及向其他地区或内地转移创造条件和提供便利。这不仅有利于珠三角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推动广东经济的平衡发展,也有利于香港的繁荣和稳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核心的有两条:一是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二是继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更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而对于与香港唇齿相依、两地合作日趋紧密的广东省来说,香港一直是广东原有经济发展方式成形的最重要的外部推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要注重借力于粤港更紧密合作的平台,在今后粤港更紧密合作的大框架下,香港也将成为广东“转方式”举足轻重的合作伙伴。广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须进一步深化粤港制造业领域的合作。珠三角地区聚集了约7万多家港澳企业。这些企业在广东特别是珠三角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珠三角要素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新劳动法的实施、加工贸易政策的调整,这些劳动密集、以加工贸易为主体的外向型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企业需要转型,根据广东省的最新相关政策,粤东西北可以作为产业转型的地区,广东在这方面的政策是非常优惠的,香港方面应能注意到。总之,香港只有拓宽视野,紧跟珠三角、广东乃至整个国家的产业转型升级趋势,才能找准自己的定位,融入粤港区域经济发展。

4.在两地的政策层面上进一步做好实施细则的衔接工作与会者有人认为,中央给香港的政策优惠都很强,给深圳前海的政策甚至超越了浦东和天津新区。港澳“一国两制”的效应,政策空间已经出来,关键怎么具体落实。比方说,香港要成为大陆教育产业的枢纽,有很多具体问题。合作的突破口在哪里?突破的难点在哪里?两地人员的技术职称、开业资格标准如何衔接?还有两地人员收入的税收怎样征收问题。(港方反映,香港老师到珠三角任教要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双重税收”问题)在这方面政府应该明确做出规定,以利政策的衔接。要合作好,一定要打通合作的脉络,这是很实际的事情。合作的可能性一定要建立具体的实操层面。

 5、“十二五”期间要注重推进香港金融业在内地发展的机会。发挥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和作用,要引进香港的金融资本、金融产品和金融管理经验,促进广州、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建立和发展,加快珠三角风险资本的培养和高科技产业发展,推进广东制造业的升级,使两地资金流动更加畅通和透明。“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开展金融市场合作,重点是推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期货市场合作;广东方面可以积极吸引香港金融机构来粤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香港资本参与广东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推动广东金融机构赴港开设分支机构、拓展境外业务,进一步开展金融业务合作,推动两地在设备抵押融资、租赁融资、风险投资、信贷担保、产业投资基金等方面的合作,为粤港资本制造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服务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推动香港、深圳证券交易所加强合作,对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港深证券市场可以考虑先互设交易代理平台,进而实行香港交易所对深圳证券所持股、改组,制定统一的上市监管规则,最终实现香港联交所和深圳证交所合并,就可以迅速扩大港深两地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实力,吸引海内外更多优质公司在港深两地上市,提高人民币在香港的结算作用,强化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粤港金融业合作形态成熟后,不仅可以发挥对全国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还有利于加速内地相关行业与国际接轨的进度,提升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粤港凭借地缘相近,优势互补,成就了过去丰硕的合作成果;未来,借国家十二五规划颁布的有利时机,两地间将会更好地实现经济融合,并携手应对各种挑战,为国家下一个30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做出重要贡献。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科中心1618室 邮政编码:510635
电话:8620-83870960 传真:8620-83870960 电子邮箱:gdes@163.net
版权所有:广东经济学会CopyRight?2012 All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0227292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