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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核心带动其他各项改革
更新时间:2015-01-20 14:53:12  来源:  阅读次数:1403 次

  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核心带动其他各项改革

 

  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先行先试:一是民主选举、“差额公推直选”扩大到镇、街党委会一级。二是依法治党、健全党的集体领导。三是推行包括党员在内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四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实行垂直领导并独立运作

   □王利文

  

  广东经济特区已走过30年的历程,特区人敢为人先,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上创造出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目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遭遇到来自政治体制的束缚,政治体制改革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刻不容缓。党的十七大强调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应当从国际社会及自身的改革中吸收营养,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执政方式转变。

  在全国全方位开放和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在经济体制改革课题谁都可能做和可以做好的当下,特区的使命和任务应作战略性调整,未来特区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应开始大胆试点,切实推进。应赋予特区新的历史使命:以政治体制改革为核心,带动其他各项改革———包括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等等。

  党内民主建设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民主选举机制、权力监督制衡机制

  过去的政治体制改革经验表明,在推行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中,关键在于建立真正的民主选举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和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如果干部的选拔采取党内一级级民主选举产生,或通过党代会集体讨论、差额选举产生,最后由上级依据规定任命,那么德才兼备、不唯上只唯实的领导干部才能脱颖而出,才能杜绝官场陋习。在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目前各地建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但是严重缺乏对一把手的监督。因此,在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建议特区先行先试:一是民主选举、“差额公推直选”从目前的党支部一级扩大到镇、街党委会一级,并逐渐推进到区一级和市一级,实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二是依法治党、健全党的集体领导。通过引入重大事项集体讨论与票决制度和代表质询制度,切实实施引咎辞职等制度,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和集体监督,防止权力过度集中,主要领导“一言堂”、“一锤定音”的现象发生;三是推行包括党员在内的政府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辅之以舆论监督,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四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学习香港廉政公署运作方法,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同级党委领导,或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垂直领导并独立运作。

  改革人大代表的选举办法,提高人大代表的议政能力,建立健全人大的权力监督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中国的人大制度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但是距离法定的民意机关、权力监督机关仍然有相当距离。主要表现在:首先,人大代表选举依然实行间接选举制度,而间接选举、等额当选制度也使得人大代表候选人与民众之间缺乏沟通,人大代表高高在上,不了解民间疾苦,其民意代表的功能在打折扣。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间接选举制度产生的人大代表无形中具有“三多”现象———官员代表多,照顾性质多,荣誉性质多。其次,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严重不足,人大对政府的监督手段缺乏。在人大的监督制度上,尽管目前也出现了政府领导干部向人大述职制度,但是总体而言,人大代表对政府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效果依然有限。要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改变人大代表的产生制度,推行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差额当选办法;要改变人大“橡皮图章”形象,就必须赋予人大相应的权力,丰富人大的监督手段,强化人大的权威。

  建议:一是在特区试行“差额公推直选”制。从改革人大代表提名方式和代表数量入手,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和职业结构。基层代表产生可以尝试调整为多渠道民主提名;增加基层代表,减少领导干部代表比例;进一步优化代表职业结构,适当增加非本市户籍人口的人大代表比例;选区逐步实行社区、行业协会、功能团体、事业单位混合划分;在候选人提名上允许行业协会、多功能团体依照法律规定自我推荐,通过选民联名或者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选举;允许候选人在指定区域、时间,按照规定方式进行自我宣传。二是进一步强化人大代表的功能,适当扩大人大的实权,特别是选举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要落到实处。

  深圳完全有条件创新体制机制,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

  今后的特区要负起综合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样板地区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负起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先行先试的重任。因为特区有“试错权”,有地方立法权,有市场机制比较完善、经济发展基础扎实、新兴城市包袱较轻等一般地区无法比拟的优势;深圳特区还有计划单列、可直通中央、又毗邻香港等优势,完全有条件创新体制机制,在政治体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创出更大辉煌,为推动中国的改革开放大业再立新功!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巡视员、研究员

(摘自《南方日报》20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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