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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问题
更新时间:2015-01-20 15:49:15  来源:  阅读次数:1666 次

 董志强

摘要: 教育机会不公平对个人的命运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让我们看一个虚构的、但是很能直观说明问题的例子。假设有两个南孩在同一天出生,一个出生在清远的普通家庭,一个出生在深圳的普通家庭。若以2004年的教育机会状况对他们的未来进行预测,那么他们都基本上可以完全念完小学,升入初中;然后清远男孩约有23%的机会升入高中,之后约有67%的机会考进大学;深圳男孩约有63%的机会升入高中,之后有85%的机会考进大学。计算一下概率可以发现,清远男孩成为大学生的概率为15%,深圳男孩成为大学生的概率为54%。
内容:

一、教育机会与个人不同的命运
教育机会不公平对个人的命运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让我们看一个虚构的、但是很能直观说明问题的例子。假设有两个南孩在同一天出生,一个出生在清远的普通家庭,一个出生在深圳的普通家庭。若以2004年的教育机会状况对他们的未来进行预测,那么他们都基本上可以完全念完小学,升入初中;然后清远男孩约有23%的机会升入高中,之后约有67%的机会考进大学;深圳男孩约有63%的机会升入高中,之后有85%的机会考进大学。计算一下概率可以发现,清远男孩成为大学生的概率为15%,深圳男孩成为大学生的概率为54%。
进一步假设这两个男孩所能够选择的大学和专业仅限于以下四个:暨南大学的经管专业、华南理工大学的工科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广州师范学院的师范专业。那么,即使他们考上大学,他俩进入上述四个学校和专业的机会分布如下:

表1:深圳男孩和清远男孩进入四校(专业)的频率分布

 

暨南大学/经管

华南理工/工科

华南师大/师范

广州师范/师范

合计

深圳男孩

0.25

0.27

0.18

0.30

1.00

清远男孩

0.17

0.20

0.25

0.38

1.00

从表1可以发现,深圳男孩进入更好专业和学校的机会更大,而清远男孩进入被视为没有多少前途的师范专业的机会超过60%。
假设他们读到2006年大学毕业。那么,清远男孩有40%的概率选择考研,深圳男孩有55%的概率选择考研。如果他们不考研而直接参加工作,那么清远男孩有0.64的机会在毕业前落实工作,预期起薪为1340元;深圳男孩有0.73的机会在毕业前落实工作,预期起薪为1770元。他们在走向社会的起点之差异也从此显示出来。
以上的两个男孩,当然是我们假想的。但这些数据不是假想的,它来自我们对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广州师范学院学生的调查。这些数据,直观地刻画了教育机会不平等与个人命运的不同。
一个人的出生环境,不是自己所能选择的;但是人们却要为自己出生在贫困环境而承受机会不平等的代价。而教育,几乎是贫困家庭孩子改变其命运的唯一途径。因为,对于穷人,自身的人力资产可能是其唯一拥有的资产,他们也只有投资于这种唯一拥有的(人力)资产方能改变其命运。但是,来自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孩子,却只能获得更少的教育机会,这种机会的不平等分布降低了他们改变贫穷命运的机会。在这个意义上,教育机会不公平,是社会的最大不公平。

二、出生和生活环境与高等教育不平等的事实
当然,我今天关注的问题不是全部阶段的教育。我更多关注于高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看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的四个事实。这些事实在许多的研究文献中都提到了,我这里只是增加了一些实证证据而已。
事实1:生活在收入水平越低的地区,高等教育机会越小。
无须寻找数据,我们在生活中的直观感受大概都已经让我们得到了这样的结论。收入越低的地区,家庭和政府可用于教育投资的资源都更少,教育越难以得到发展,教育的质量越难以得到提高。从而,在全省的大学入学竞争中,这些低收入落后地区就会处于劣势。作为一个证据,我们用2004年广东省全省21个市的数据,检验了地区收入水平与高考上线率之间的关系(图1),可以发现,收入越高的地区,高考上线率也显著地高。
 

 

log(opportunityi)=6.5021.025log(EWi)

   (-3.120***)  (4.717***)

R2=0.539F-统计量=22.250N=21

图1 广东21市高等教育机会与地区平均工资散点图和回归结果
需要说明两点:(1)只选择广东省内数据,使得招生名额分配不平等问题被排除了,从而可以专注于研究地区收入水平差异与入学机会的关系,因为高校招生在一个省内是基本上不存在名额分配的(只有极少数照顾名额),分数线是唯一的选拔标准;(2)实际数据中,各地单纯的高考上线率相差并不大,但是初中升高中的升学率差异很大,所以我们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定义为初中升学率与高考上线率的乘积。高考上线率差别不大而升高中比率差别大的事实表明,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的主要瓶颈其实在于高中教育机会分布的严重不平等。
事实2:家庭阶层/影响高等教育机会。
一般来说,不同阶层的家庭往往有不同的教育程度和收入水平,从而也可能导致来自不同阶层家庭的孩子享有不同的高等教育机会。作为研究这一问题的指标是阶层辈出率,即某阶层家庭上大学孩子的数量与该阶层父辈人口比率。获取辈出率很困难,我们则尝试利用多所不同学科、不同品牌的校内的校内调查结合人口统计数据来推算阶层辈出率。结果如表2。

表2:各职业阶层每万人大学生辈出数

父亲的职业

每万人大学生入学数

服务人员

38

农牧渔业者

44

工人

55

企业管理人员

133

雇主(含个体工商者)

136

军人

191

业务员

211

医务人员

268

教师

394

专业技术人员

560

党政机关干部或行政管理人员

629

文艺工作者

1903


资料来源:根据华南师大、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和广州师范学院四校学生调查结合广东统计年鉴推算。

表2的资料由于只限于四校学生调查,数据的代表性存在一些可质疑之处。但是,就反映的结果而言,与我们直观感受比较接近。文艺工作者、党政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相对收入较高,个人的教育程度也较高,孩子进入大学频率也相对较高;而普通服务业人员、农牧业者、工人等家庭,孩子进入大学可能性就相对小很多。
事实3: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影响贫富家庭孩子的高等教育机会。
(19)90年以来,高等教育逐渐实行成本补偿政策,即学生必须为上大学支付学费。迄今,我国高等教育虽然还谈不上完全的成本补偿,即学生支付其接受高等教育的全部费用,但是学费已占成本补偿的的大部分,财政对于高等教育的拨款资助相对占较小的一部分。很多人试图弄明白,近年来学生增加是否加剧了不同家庭孩子的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尤其是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可能面临着更大的机会缩水。但要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因为如何在许多影响入学机会的因素背景下分离出仅仅由学费上涨带来的效应,并不容易。我们设计了高等教育有效需求百分比这个指标来考察。
高等教育有效需求百分比是基于这样的思想提出的:我们把学生的家庭收入分为由低到高的五组,询问每一组学生“你认为可接受的最高的大学学费是___元?”以及“你的家庭有能力为你支付的大学学费最高是____元”;这样我们可以了解学生对高等教育的意愿保留价格和家庭实际有能力支付的价格;两个价格中最低的那个就是有效需求价格。考察学费上涨对学生高等教育机会的影响,可以转化为研究各组别家庭孩子在不同有效需求价格下仍愿意并有能力支付高等教育学费的比例,即有效需求百分比。我们分别针对广州部分中学的高中生和初中生做了调查,得到他们的有效需求百分比曲线,如图2、图3。
 
图2:高中生调查: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学费价格下高教有效需求人数百分比
资料来源:汤灿晴(2006),经允许使用。

 
图3:初中生调查: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学费价格下高教有效需求人数百分比
资料来源:汤灿晴(2006),经允许使用。

图2、图3可以发现,无论对于高中生、抑或初中生,高等教育学费价格上升都会导致各阶层有效需求学生所占比例缩小。即,学费价格上升,同时缩减了各收入阶层孩子的入学机会。但是,很明显地,学费价格上涨越高,对于更低收入阶层孩子的有效需求比损害更大(下降更快)。或者说,较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在高等教育决策问题上,比较高收入家庭孩子在同样的问题上,更为敏感,因此学费上涨对他们的机会影响也更大。
事实4:存在体制性的因素影响高等教育机会分布。
我国现阶段的高等教育,仍然是一种选拔性的精英教育,因为能够进入大学学习的青年,仍只在全部青年的一个很低的比例。一旦涉及选拔,那么选拔程序和方法就决定着机会的分布。目前经常受到批评的是高考录取名额的分配。很多人认为,名额分配不公是导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不平等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名额分配问题本身,首先是高等教育资源极度稀缺情况下不可回避的问题,其次它涉及到对公平本身应以什么标准来划定的问题。比如,是按照各省区的考生数量分配名额,还是按照考试成绩分配名额?若按考生数量分配名额,那么就会出现高中教育更发达省区的高质量考生反而失去一些机会,高等教育的生源质量将下降,甚至带来高等教育质量的下降;若按照考试成绩分,那就以为着教育落后地区(往往也是经济落后地区)的学子就只能面临更少的机会。
与名额分配这样的困难问题相比较,有些体制性的问题则简单得多。譬如,现行的高等院校就业考核制度,实际上就是一种在各个方面都令高校无奈、影响消极的制度。在就业机会影响方面,它也导致学校不愿录取贫困家庭的考生,因为在关系型的中国社会,贫困家庭学子在就业市场上相对更难以获得工作。但是,这样的制度不知道为什么仍一直存在并持续。

三、如何促进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
其实人人都知道应当促进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但是在具体政策建议上几乎人人都觉得相当棘手。在这里,我们也还难以提出系统性的政策建议,只提供一些零星的改革思路。更系统的政策,有赖于各位更细致、深入、系统地研究。
首先,我们想强调这样一个思想: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们所观察到的高等教育机会不平等现状,是由一系列历史因素累积影响而成,试图在短期内解决这个问题,显然是一种太急功近利的态度;而且,各个制度因素之间相互影响并联合对社会产生作用和后果,不全盘考虑社会福利而推行一种单一促进教育机会平等的改革思想,不但是幼稚的,也可能是危险的。所以,我们的基本态度是,应当将高等教育机会平等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但并不要急于求成;在没有考虑到完善的改革方案之前,不如维持现状,或者只进行一些风险较低的边际性改革。这一思想,使我们不会去考虑马上改革高等教育的名额分配问题。
其次,改革是为了要促进高等教育机会的平等。这里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促进平等不等于绝对平等,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平等,譬如每个人的禀赋也是影响其教育成就的重要因素,只要承认禀赋并且不伤害禀赋那么绝对平等就不可能达到;二是对公平本身有许多不同的见解,我们认为教育机会平等是体现为竞争过程的一种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学生接触教育资源的机会不应收到个人有关教育特征(比如学习能力)之外的因素的影响就是教育机会平等。
基于我们对教育机会平等的认识,以及边际性改革思路,我们就以下几个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针对地区经济差异导致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在公共政策方面应当考虑: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尤其是在改善教学条件和师资质量方面的投入,因为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是影响教育质量的最重要的因素;要注重提升贫困地区初中和高中教育的质量,因为高等教育机会地区分布不均主要的瓶颈正在于中等教育质量。
针对家庭贫富因素导致的教育机会不平等,在公共政策方面应当考虑:进一步推行义务教育免费;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教育资助和补贴(为了使对贫困生的补贴更具有效率,即补贴的确能到达贫困生手中,可考虑一些甄别机制,比如贫困生与公共部门签约在边贫地区服务一定年限);考虑灵活的金融和信贷安排,比如可适当延长还贷期限和选择相对灵活的还款方式;提供勤工俭学机会;更重要的,应考虑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改善不断恶化的收入分配状况。
关于大学学费导致的机会不平等,在公共政策方面可考虑:鼓励高等院校通过产学研和多种办学形式扩大收入来源,是收入结构多元化,减轻财政对于大学教育投入的压力;倡导社会和各种机构在大学设立奖学金项目;建立灵活的缴费方式,譬如一次性缴费折扣,或者“分期付款”机制(先接受教育服务,再逐步付清学费);人力资本“典押”制,即学生与企业等组织签订服务合约,以将来去企业提供服务的承诺换取企业资助完成教育。关于学费问题,张维迎教授曾提出可以高收费,然后考虑对贫困生的奖学金资助,这个方案听起来不错,但实施起来的困难在于,学校可能没法甄别应该对谁高收费。学费问题的解决,显然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政府可以提供优秀学生的奖学金,但这并不一定是面对贫困生;对于贫困生的资助,更多地要依靠社会力量,而且要求贫困生以一定的代价显示其贫困信号来获取社会资助;或者贫困生能够有某些机制可以典押其未来的人力资本,这样可能更有助于解决学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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