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为了加强广东省南方经济研究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内部的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自主开发及合作开发出更多高质量的公益项目(包括课题研究、向外捐赠活动、组织培训、举办论坛、研讨会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的工作流程
1. 项目的选择
由基金会秘书处组织人员对所选项目进行前期的市场调研;对有资金来源的项目应与相关方面签订项目协议。
2. 立项
项目组提供项目立项报告,经基金会秘书处研究并报理事长同意后,正式立项。项目立项报告须写明项目的意义、内容、人员组成、负责人、经费来源、项目起始时间等。
3. 任命
由基金会秘书处秘书长提名、理事长任命项目负责人和监理人。
4. 组建项目部
由基金会秘书长与项目负责人和监理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的所有成员。
5. 项目研发
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
6. 项目审核
项目组提供项目结项报告,并由基金会理事会最终审核。
7. 项目终结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监理人任期结束,由基金会秘书处宣布项目结束;项目组应把结项报告交办公室归档。
二、项目来源
1. 基金会制定的条例规定;
2. 基金会签订的合同;
3. 市场需求。
三、项目管理
1. 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1)为项目部协调各种关系;
(2)为项目部提供各种支持和保障;
(3)为项目部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监理人须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不定期的以书面形式向基金会秘书处做项目实施进度汇报。
3. 所有项目文件需保存在基金会办公室。
4. 所有项目资金需由基金会统一并账管理。
此制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自2014年11月起执行。
广东省南方经济研究基金会
2014年11月15日